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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6-2027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发布时间:2026-10-20
- 撰稿人:何珂
- 摄影:
- 校对:贺盛发
- 审核:廖剑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资金管理,切实做好我校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补助的通知》及《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2027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职升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共评选586人,每人2000元,共计117.2万元。
三、评选要求
资助对象必须是中职升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应严格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评定情况,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四、材料报送
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本次评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所有报送材料均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统一发送到邮箱gxykdxzzb@163.com。所有材料由高职院自行留存备查。
五、报送时间
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于2026年10月26日前完成“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评审工作,并将上报材料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把关,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确保资金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发扬民主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尤其要做好审查和公示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联系人:贺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0771-5358489,0771-6210306。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申请表
2.2026-2027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初审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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