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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 发布时间:2025-09-11
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4-2025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金额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三、总名额及分配
本科生48人,专科生16人,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广西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9月11日—14日。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和《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2024年修订)》(附件2)中有关条例开展评审工作。各学院须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担任组员,并组织学生申报。评优前,各学院需按年级专业或班级向学生公布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结果。
(二)9月15日—9月19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广西医科大学智慧学工系统按流程提交个人申请,经班级审核、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后,确定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简称“广西国奖系统”)填写申请,由学院统一将评审结果(含推荐名单和按优先顺序排序的递补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9月20日—9月30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名单提交至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清单
1.《XX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附件3)纸质版;
2.《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
3.《XX学院2024—2025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附件5)纸质版;
4.《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6,填写样表另发)。该表请按附件4顺序整理,仅用于校级评审,最终需从“广西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5.学生个人成绩表、综合测评表及其他突出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提供纸质版,并依序附于申请审批表之后一并提交;
6.其他需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主要包括学籍异动(年级与入学年份不一致)、同一年级专业必修课不一致等情况的说明。相关模板另行发布。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所有材料务必于2025年9月19日前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均一式一份,交至校本部留四栋203室或武鸣校区综合楼214室,电子版发至gxykdxzzb@163.com邮箱。各学院自留材料存档备查,逾期不予受理。要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的重要途径,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二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及时报送,规范管理。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国家奖学金作为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级别高、荣誉性强、激励作用明显。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及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七、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贺老师、刘老师,0771-5358489、0771-6210306。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2024年修订)
3.XX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
4.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5.XX学院2024—2025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6.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广西医科大学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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