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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西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 发布时间:2021-09-17
校内各单位:
为更合理地设置和安排我校内部勤工助学岗位,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与指导,规范和完善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确保我校勤工助学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桂医大学工〔2021〕28号)相关规定,我处将面向校内各单位开展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申报、审核工作,重新确立和调整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
校内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内容应符合我校学生的专业、学习和年龄特点,能帮助大学生培养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锻炼品格毅力,提高综合素质,重点是“助教、助研、助管、助服”工作,如吸纳学生参加教研室、行政科室、实验室、图书馆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和劳动,医疗与后勤服务、校园秩序维护等方面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禁止让学生参加高空高温作业、污染严重、放射性强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威胁的工作以及其它不适合学生承担的工作。
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作时间:按照上级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原则上,周工作时长不超7小时,月工作时长不超过28小时。以不影响学生学习主业为原则。
(二)工作地点:原则上,全校勤工助学岗位总数与上一年度持平。结合学校实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地点分为校本部和武鸣校区,请各单位在申请岗位时根据实际需求予以申报。
三、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职责
1.要把吸纳学生到本单位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作为关心、教育和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举措来抓,要积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创造条件。
2.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培训、指导、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
3.要按照我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做好岗位的设置、人员调配工作,按时、如实做好勤工助学岗位上岗学生相关情况的反馈、总结、工酬信息上报工作。
4.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不按要求开展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单位,学校将取消该单位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资格。
四、校内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程序
为提升资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我校拟启用学工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具体流程会另行通知。
经学校审批设立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劳酬由学校按规定从专项经费中按月支付给学生。未经学校审批、各单位自行设立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其劳酬由聘用单位自行解决。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岗位设置申报表、岗位设置汇总表,于9月27日前报送电子版的岗位设置申报表和岗位设置汇总表,文件夹统一命名为“XX用人部门岗位设置材料”并发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共邮箱gxykdxzzb@163.com,同时,纸质版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本部:留4栋201室,武鸣校区:A7栋-205室)。
2.此次申报设置的为2021-2022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岗位生效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到2022年10月31日;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请各单位在每次需要勤工助学学生参与工作之前两个星期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设置。
3.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上岗的学生需为2021-2022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未详事宜欢迎致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5358489;刘老师,6210306。
附件:
1.广西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
2.广西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汇总表
广西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7日